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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签购房合同后赶紧办这“3件事”,别让房款打水漂!

2018-10-08 浏览:1718    来源:邹平房产网

现在的房子不比以前,想要买上一套自己的房子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需要将自己的积蓄全掏空,甚至还需要“6个钱包”的资助才能付得起首付,所以说这件事可不容半点马虎,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,就是签订相关的合同。

而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个流程,想着交钱签字就等着领房子就好,其实没有这么简单,签完购房合同后,趁早办理这“3件事”,别让煮熟的鸭子飞了!

那么到底是哪三件事呢?下面大家一起来跟着邹平房产网看看吧

1、将购房合同进行备案

这是很多人会忽视掉的一点,以为房子买了就能高兴等着收房了,其实不然,如果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,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卖,或者将房子拿去抵押贷款的风险,这种纠纷你以后处理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,如果想上一道保险,那么就去房管局进行备案处理,这样才是比较稳妥的方式,谁也拿不走。

2、做预告登记

要知道办证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的,手上没有房产证的话,说明房子还不属于你,所以还是要多留意一下,避免开发商玩套路,怕万一开发商资不抵债跑路后,银行查封房产会殃及到自己,而这种变故并不是不会发生的,去做下预告登记,证明钱已付,“货”还在路上而已,避免煮熟的鸭子飞了。

3、签订附加协议

很多人都是购买的期房,就是房子还没修好,那么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有一些差别,如果想要规避以后扯麻烦事,那么就签订附加协议,约束这两者之间的偏差,如果超出偏差以外,就可以凭借这个附加协议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避免收房后发现有纰漏。

要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,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利不受到侵害,那么事前就要多加了解,别让自己的辛苦钱打水漂,所以签合同后,要提醒大家,上述这3件事也要趁早办理,别让煮熟的鸭子飞了。

邹平房产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,请转发给有需要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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